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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09日 16:2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 [2011]204号)(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307号)(附件2)文件精神与要求,为做好浙财院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教材统计要求

按教育部要求,浙财院须填报本科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各学院(部)须组织教师做好统计工作。出版情况统计是计算教材推荐数量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务必认真统计,准确填写。

(一)统计范围

1.教材出版时间在20061月至20116月期间,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

2.教材主编为浙财院教师(含已退休教师)。

(二)填写教材信息表

1.主编必须按照填表说明,逐项、准确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统计表》(见附件);

2.各学院(部)须于20111219前将本单位汇总后的纸质版统计表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

1.推荐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浙财院教师;

2.本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1月至2009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形式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种推荐,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的,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推荐范围要求,推荐时占一个推荐名额,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均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规划教材。

三、浙财院将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推荐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67(内线88067),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3. 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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